29歲謝姓男子為賺外快,涉嫌載運至少8百公斤的營建廢棄物至陽明山巴拉卡公路,尋覓人煙稀少處,直接將國家公園當作垃圾場,把廢棄物丟下邊坡,其中還包含自家垃圾。保七總隊第四大隊循線查緝,謝男自知遭鎖定投案,今遭依廢棄物清理法送辦。
保七四大隊指出,今年1月中旬接獲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巡山員通報,陽明山巴拉卡公路6.2至6.5K處邊坡,驚見多個太空包、黑色垃圾袋還有木板,隨即找來機具吊掛至路面,發現是營建廢棄物,還有家用垃圾。
警方循線追查,調閱監視器比對來往車輛抽絲剝繭,鎖定29歲謝男涉案,日前謝男自知難逃法網,現身投案自白。謝男平時打零工為生,為多賺外快,沒有合法的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今年1月間,涉嫌擅自以每車1萬5千元價格,載運3車的工地營建廢棄物,任意棄置國家公園,其中還包有自家垃圾,彷彿將國家公園當作垃圾場。
全案今依廢棄物清理法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警方呼籲,謝男行為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及併科新台幣1500萬元罰金,民眾莫貪圖一時便利,造成環境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