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家庭因為夫妻都有工作,如果不想把小孩給保母帶,通常會給家中長輩照顧。但大陸近期發生一起案件,一名長輩對夫妻提告,嫌2人給太少錢,要了19萬人民幣(約新台幣83萬元)的「帶孫費」,而法院近做出判決。
據報導,據廣安區人民法院判決,人妻胡女和老公朱男2016年底至今年7月,都一直在成都工作,因為工作太忙沒時間帶小孩,將小孩給外婆照顧。
胡女表示,夫妻每個月會給媽媽100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400元)生活費,帶小孩再給200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8800元),所以她認為媽媽要太多,只願意每年給1萬人民幣(約新台幣4.4萬元),一共5萬人民幣(約新台幣22萬元)。
法官認為,夫妻有照顧小孩的義務,也有工作能扶養小孩,但數年來夫妻都沒履行義務,所以段姓女子要求帶孫費合理,不過83萬元金額太高,判夫妻要給8.2萬人民幣(約新台幣36萬元)。事後,雙方承諾不再上訴。朱男表示,岳母會想要帶孫費,是因為他跟老婆曾鬧到要離婚,所以她想藉此起訴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