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2歲男童,8月初才剛到太平一家幼兒園就讀,沒想到才上學10天,近日回家家長發現手臂、背部都瘀青,前往幼兒園調閱監視器,才發現一名教保員竟用雙腳夾住兒子頭部,多次掙扎想離開都被猛力抱回,氣得立刻辦理退學,不接受園方道歉,並向市府教育局通報,沒想到教育局入園調查,園方竟告知「因維修並更換新的機器,造成8月11日以前拍攝的檔案毀損」,家長覺得太離譜,氣得向媒體投訴。
這名家長8月1日剛送2歲的兒子到這家幼兒園就讀,沒想到10日下午接回家要換衣服時,發現手臂、背部都出現瘀青,立刻到幼兒園要求看監視器,才發現一名郭姓教保員,竟用雙腳夾住兒子的頭部,兒子多次想掙扎離開,都被教保員猛力拉回,前後有8、9次。
家長氣到立刻辦理退學,不願接受園方道歉,並向教育局通報,沒想到14日向教育局了解進度,竟得到「園所表示保全公司到園維修並更換新的機器,造成8月11日以前拍攝的檔案毀損」的答案,直批「哪有這麼巧?我才看過就更新!」,實在太離譜,怒向媒體投訴。
市府教育局表示,初步調查,該案發生在8月10日下午,幼兒園反映因幼生哭鬧一直離開座位,班上郭姓教保員擔心其他孩子被碰撞而將該名哭鬧的幼生拉至身邊,並用雙腳固定,但因用力過猛而致幼生手臂及背部有抓痕。
教育局指出,園方在8月10日晚間9時20分向教育局進行校安通報,8月11日教育局也收到通報此案,隨即請園方提交查處報告書,並調閱該時段監視影像紀錄,園方雖表示,因保全公司到園維修並更換新的機器,造成8月11日以前拍攝之檔案毀損,但已掌握10日該生在園內活動的關鍵影像,經初步檢視監視器畫面,教保員疑有施力不當及情緒控管不佳等情事。
教育局強調,全案已依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進行查處,若確有不當對待情事且情節重大,將依教保服務人員條例,處罰行?人6萬至60萬元罰緩,並通報1至4年或終身不得在教保服務機構任職;而幼兒園也也可處負責人60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若情節重大或經處罰3次後仍未改善者,幼兒園得減招、停招6個月至1年、停辦1至3年或廢止設立許可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