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姓男子以酒醉為託辭,向女性友人借宿,2人睡在同一張床上,利用女性友人疲累不堪性侵得逞。法院審理,莊賠償60萬元遮羞費,台北地院依乘機性交罪判莊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可上訴。
莊與被害人是朋友關係,2021年1月29日凌晨,他以酒醉為由,假藉到被害人的租屋處借宿,藉口要與被害人同床共枕,他爬上床舖後,見被害人身體疲累呈現熟睡,動手脫下被害人的褲子,性侵對方得逞。
被害人事後向台北市警文山第一分局提告,檢察官分案偵查,莊認罪,依乘機性交罪起訴。
法官審理認為,莊不顧與被害人之間的情誼,罔顧她的信任,使朋友的情感及身心受創,不過,考量案發時莊因一時無法克制情慾犯罪,犯後坦承犯行,當庭向被害人鞠躬、致歉,賠償60萬元,確實勉力彌過、幡然改悔,適用減刑。
判決書說,莊不尊重他人性自主權,乘朋友熟睡時性侵,但他積極洽談和解事宜,被害人同意給莊機會,諭知莊附條件緩刑5年,並接受法治教育4場次,再提供40小時義務勞務,以勵自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