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姓男子與台北市林森北路四面佛廟廟公有糾紛,花1萬元教唆鄭姓男子縱火,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今天依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未遂罪判決李有期徒刑6年,判鄭有期徒刑3年8月,鄭的犯罪所得沒收。可上訴。
2019年12月7日,台北市警消單位接獲報案,指林森北路一棟大樓發生火警,於是派出大批消防車、救護車及逾百名消防員到場灌救,共救出134人、疏散500人。
火調結果事後出爐,認定起火點在1樓,災損則燒毀四面佛廟等3戶人家,造成相關家具、佛具、裝潢等及11部機車毀損。
警方過濾監視器畫面,循線逮捕李姓男子、鄭姓男子,並查出李與四面佛廟的陳姓廟公有金錢糾紛,雙方先在網路上互嗆,李心生不滿,以1萬元代價教唆鄭縱火,檢方偵結認為李、鄭犯放火罪,起訴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