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歲的蕭姓男子,前年10月收留離家的16歲少女小芳(化名)住宿1夜,翌日發現失竊2000元,懷疑是小芳竊取,遂夥同3名男子,以歡唱為由誘引小芳出面,用毛巾綁住其眼部,載到台中知名景點望高寮,用酒灌醉後,剝光小芳衣物,將全裸的小芳棄置現場,路人於清晨驚見少女全裸躺在地上,嚇得向警方報案,台中地檢署依妨害自由、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起訴蕭男等4人。
起訴書指出,蕭姓男子2019年10月透過臉書認識16歲少女小芳,並於同年月18日讓離家的小芳住宿一夜,少女離去之後,蕭男卻發現2000元不見了,懷疑是小芳手腳不乾淨,同年月30日晚間,透過17歲張姓少女(少年法庭審理),以一起唱歌為由,約小芳出面。
蕭男夥同28歲的陳姓男子,以及同為19歲的洪姓男子與陳姓男子,用毛巾綁住小芳眼部,載到望高寮夜景公園,眾人飲酒作樂,逼小芳陪酒,伺機把少女灌酒,小芳醉倒之後,將她的全身衣服全脫光,再把小芳手機、衣服取走,獨留全身赤裸的小芳於現場,到了翌日清晨5時許,路人驚見小芳裸體躺在地上,全身都是酒味,先用外套遮蔽小芳身體,再打電話報案。
蕭男等4人不否認載小芳到望高寮喝酒,但否認剝光取走小芳衣物,台中地檢署不採信,根據路口監視器畫面等證據,依妨害自由、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起訴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