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姓按摩師因女客咳嗽不止,提供「獨門」絕活,要求女客全身脫光並協助她爆汗,趁機性侵,被檢方依強制猥褻罪起訴;法院審理,何辯稱「以為她喜歡我」,法官根據事證、被害人被侵害後的就診資料等,認定何犯案,今天判何有期徒刑10月。可上訴。
檢察官指控,何是台北市某養生館按摩師,2018年7月3日晚間,何替被害人按摩,先要求對方褪去內衣褲、換穿和服,並趴臥於按摩床上,隨即多次碰觸她的下體,被害人閃躲,以口頭表示拒絕,何加強犯罪手法,命被害人轉為仰臥,再強行親吻她的嘴,咬她的胸。
法院審理,何承認幫被害人按摩、親被害人嘴,否認強制猥褻;何辯稱,當天被害人牽他的手,手還一直抓他的手與大腿,手背有碰觸到他的下體,「以為她喜歡我,我才親她」。
被害人說,她當天做全身指壓,被何叫到較裡面的空間趴在床上,不到5分鐘,因為她一直咳,何表示有獨門讓她爆汗,然後何在床上放電毯,叫她把內衣、內褲全脫掉,將舌頭放到她的嘴裡,並隔著和服咬她的胸。
判決指出,案發後,被害人接受心理諮商,創傷反應包括睡眠受影響、每日做惡夢、食慾減少、體重驟降,身心產生重大之影響。
法官檢視何、被害人的微信對話,發現被害人案發當晚傳「你都這樣子服務客人嗎」、「吃我豆腐還收錢」訊息給何,而何回訊「你覺得有可能嗎」、「我找時間給妳,順便跟妳道歉」、「我是因為妳一直握著我的手,我以為妳對我有好感,所以才這樣」,認定何猥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