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友廉╱新北報導】男子連奕昭不滿楊姓前女友有了新歡,前年底找高姓友人當幫手,赴楊女住處堵人,想強押舊愛與情敵談判,卻撞見2人卿卿我我道別,連男爆怒開車高速衝撞2人,新北地院日前依殺人未遂等罪判刑6年8月,其中6個月可用18萬元易科罰金,遭羈押的連奕昭另外以須對奶奶盡孝、家中的2隻狗狗生病等聲請交保,不過被法官駁回。 開車狠撞前女友 判決指出,前年12月底,連奕昭(24歲)與高男租車,深夜到楊女中和住家外等候,凌晨見李男騎車送楊女回家,卿卿我我,連男火大開車衝撞,造成李男雙手、前胸受傷,楊女全身多處撞擊傷,連、高強拉兩人上車不成,又見楊母奔出家門,趕緊逃離。
新北地院審理發現,連男犯案時毫無煞車且曾說過「同歸於盡」,依殺人未遂等罪重判,高男則依強制罪判刑3月,可用9萬元易科罰金。 另連男聲請停止羈押,表示從小父母離異,由奶奶帶大,母已自殺,奶奶年事已高,家中2隻狗病倒,盼交保回家盡孝、替狗找好人家。 不過,法院基於連男先前是通緝後到案,有逃亡之虞,駁回聲請,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