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集團成員梁子衫、吳兆廷,5年前找傳播妹到府服務,卻將她當成洩慾的性玩具輪流性侵,台北地院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將2男各判刑7年10月。可上訴。
傳播妹指控,梁男2016年11月16日晚間在蘆洲7、8樓的樓中樓開趴,酒店經紀人通知她去助興,梁男酒後開始對她毛手毛腳,之後吳男將她推倒在沙發扯衣指侵,梁也接力在廁所馬桶上性侵她。
傳播妹在7樓遭兩度性侵後,又被全裸抬到8樓臥房床上,梁、吳輪流先後一人壓手、一人性侵,還強逼口交,傳播妹手腳多處傷痕累累,2男從凌晨0時一直折騰她至5時才罷休。
2男否認性侵,吳辯稱被害女是來陪酒、性交易的,說好遊戲輸了要懲罰,願賭服輸,沒有強迫。梁男承認2次合意性交,但他皆有付費,事後還有持續找傳播,他感覺像是被恐嚇勒索。
北院合議庭認定被害人警詢、偵查證述具可信性,控詞前後一致,即便審理時她面對律師詰問而崩潰痛哭,也是常情,因此採信她的指控,判吳、梁2男有罪,依2人以上強制性交罪加重判刑各7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