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警仁武分局譚姓偵查佐在勤前喝酒,經自家人自檢,查出他涉嫌酒後騎機車上班,依公共危險罪嫌函送法辦。高雄市警局督察室今天決定,將他記1大過處分,並撤銷他刑事偵查佐資格,改調旗山警分局警員。
譚姓偵查佐曾因酗酒被高雄市警局列為輔導對象,約3個月前,警方還將他自外勤調內勤辦業務。10月20日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在高雄市澄清湖附近,舉辦「統一發票盃」路跑活動,他當天清晨出勤,督察人員卻發現他有酒容、酒味,依「員警飲用酒類禁止服勤規定」對他酒測,發覺呼氣酒測值逾0.7毫克。
督察人員簽報處分,仁武警分局長震怒,下令徹查他使用何種交通工具上班,他雖稱別人載他上班,但經同單位調閱當天他自住處到分局的相關影像,發現他涉嫌騎機車上班,並沒如他所說讓別人載去上班的情事。仁武警分局自檢,將他依公共危險罪嫌函送法辦,並依規定簽報行政處分。
高雄市警督察室核議後,今天依警察人員獎懲標準等相關規定嚴懲譚姓偵查佐,除了記大過1次,並撤銷刑事偵查佐資格,改任警員,調旗山警分局服務。督察室表示,因全案由分局自檢,直屬主管不受連帶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