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一名人妻阿美(化名),日前發現丈夫阿鴻(化名)與自家溫姓女員工關係不單純,事後溫女承諾不會再和阿鴻有任何聯繫,不料今年初阿美又發現丈夫與對方藕斷絲連,甚至還有露骨對話,尤其某日她聽到阿鴻要溫女「去尿尿」,讓她憤而提告,她向法官供稱,這是他們夫妻倆多年來「性暗示」的語言,法院最後判處女員工須賠償阿美8萬元,全案可上訴。
法院判決指出,溫女是阿鴻3年前所聘僱的員工,2018年阿美發現他們2人有曖昧、偷吃的行為,之後阿美和溫女因有細故而互告傷害,最後簽下和解書,溫女承諾不會再和阿鴻有任何聯繫和往來。
不料事後溫女並未依約行事,今年6月被拍到現身在阿鴻工作的地點,而且從阿鴻的通聯紀錄發現,溫女仍時常去電聯繫。阿美更淚訴,今年8月15日,抓包丈夫和溫女在車上幽會,她稱說事前在車內偷偷裝上錄音設備,聽到阿鴻要溫女「去尿尿」,由於這是他們夫妻倆多年來所用的性暗語,讓她堅信2人的關係絕對不單純,憤而怒告侵害配偶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