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位任職科技公司的女工程師愛上自家公司的男主管,2人還偷偷暗通款曲10餘年,期間前往各地與摩鐵恩愛次數已不盡其數,但男方偷吃10餘年後,突然對遭冷落已久的正宮產生罪惡感,於是選擇向正宮自首長期偷吃,竟然與正宮聯手打臉女工程師並提出告訴,全案判定女工程師因侵害配偶權需支付30萬元的賠償金。
女工程師在審理期間僅坦承,自己和男主管早就是辦公室夥伴,他坦承雖然兩人曾發生過多次性關係,但都是數10多年前的舊事,之後2人都長期專注在工作上,並未有進一步關係。
但男主管因長期冷落老婆,內心頗有罪惡感,開庭時竟打臉女工程師所說的內容,他表示自己與女工程師固定每個月都會共赴摩鐵1次,最後是因罪惡感關係,才藉機開除女工程師,想徹底與她一刀兩斷。
法院審理時針對兩方的訊息紀錄,發現女工程師多次傳給男主管性暗示等語句,像是我夢到我們結婚、我想發春等很有問題。
女工程師則極力反駁,因為自己的工作環境多半男性居多,經常都會開這種情色玩笑實屬正常,但不被採信。法官也認為,女工程師知曉男主管早已成家,卻仍是與他糾纏不清,還經常與男主管相約在各個摩鐵開房大戰數回合,因此判定女工程師因侵害正宮配偶權,因支付正宮30萬元的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