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詹姓男子不滿在長榮航空擔任事務長的簡姓妻子要離婚,今年1月6號大吵後徒手勒死對方,還打給朋友說「幫我處理後事」揚言輕生,檢方4月偵結依殺人罪嫌起訴他,法院7月31日辯結時,簡的家屬痛斥「好好一條命就這樣沒了,完全無法原諒他」;桃園地院今依家暴殺人罪判詹有期徒刑15年。
簡女的家屬今天有來聽判,審判長梁志偉向家屬表示,犯殺人罪依法有3種結果,分別為死刑、無期徒刑及有期徒刑。本次審酌詹男一切情狀,雖認無判處死刑、無期徒刑程度,仍量處他有期徒刑最高的15年。他也說,你們身受的痛苦我們也知道,也感同身受,如家屬難以接受可依法上訴。
本案7月31日開庭時,簡女家屬表示意見時淚訴稱,好好1條命就這樣沒了,至今無法原諒詹,他們夫妻雖有金錢糾紛,但錢再賺就有了,不管詹再怎麼懺悔都挽回不了1條生命,盼法院量處適當之刑。
檢方起訴指出,詹(55歲)原經營眼鏡行,歇業後常借酒澆愁甚至對妻子惡言相向,簡女曾和他約法三章,更白紙黑字明訂要他不可言語動作脅迫、飲酒過量,還要補助家庭開銷,若詹不能做到雙方就能無條件離婚。
當天詹酒後又因離婚問題和簡女大吵,一氣之下竟在客廳用左手臂扣住妻子勒死她,事後打給朋友稱「幫我處理後事」,警方到場見詹拿牛排刀割傷左手腕流血並揚言自我了解;檢方訊時,詹坦承一度想和老婆共赴黃泉,企圖朝加工自殺罪中,謀為同死作抗辯,但檢方不採信依殺人罪起訴。
詹的律師表示,詹、簡夫妻20多年,詹把財務交給妻子負責,也很尊重太太,是到近期失業在家喝酒一時失控才下手,且詹從勒住非正面攻擊,與一般意圖致人於死不同,動手後也留在現場,並打電話給朋友案情才曝光。
但公訴檢察官認為,詹下手後直到打電話相隔好一段時間,且電話內容也是說想自我了結,主觀上無接受裁判想法,與自首要件不符,認為不宜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