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的建設公司董事長,10年前與1名單身高階女主管發生婚外情,最近2人情逝起紛爭,建商控告對方逼簽300萬本票,逼他承諾「照顧一輩子」,在他車上故意不下車,涉嫌妨害自由,但女方則反控他在車上硬扯她褲子,涉嫌強制猥褻等罪,台北地檢署14日偵結,將雙方控訴全部不起訴。
據了解,這名建商的妻小在海外,獨自在台打 拚事業,認識小他20歲,住在附近的某公司單身女高階主管。2人日久生情,從2012年起交往,2、3年前,建商妻小返台,想了斷不倫戀情,雙方為此起爭執。
去年3月,建商在女方親友見證下,簽4張本票,其中3張面額各100萬元,第4張則是要求他親筆簽名承諾愛女方及照顧她一輩子。
去4月,女子得知建商在北市仁愛路理髮廳,趴在建商車上要求談判,建商因趕著要去飯店家族聚餐,叫她上車,載她到敦南誠品停車場附近,表示等下再談,女子拒絕,2人在車上發生拉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