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陳姓男子和妻子感情不睦,打算等對方接送小孩後談離婚,未料雙方卻大吵一架,陳激動下不顧老婆車上有小孩,還踩油門2度衝撞她車身,下車搶奪她手機丟到草叢,妻子頭臉挫傷、腦震盪,不甘受害提告家暴,檢方勘驗監視器、車損等,認定陳犯嫌明確依傷害罪嫌起訴他。
檢警調查,陳男去年6月23日下午4點多,由老婆先接送小孩後相約要談離婚,雙方當時都開車到場,下車後才談沒幾句就發生口角衝突,陳不顧妻子車上還有小孩,竟情緒失控跑回車上踩油門,分別衝撞老婆車尾、左側車身。
妻子逃跑不及2度挨撞,臉部、頭皮都撞到瘀傷,頭部也有腦震盪,且車身後方保險桿、車門鈑金凹損,後來雙方再度下車大吵,陳發現老婆想拿出手機錄影蒐證,竟搶走她手機還丟到一旁草叢,以此妨害她使用手機的權利,妻子不甘受害提告家暴。
警詢時,陳自稱和老婆因吵架一事才吵起來,過程中先遭對方打了一拳,他覺得頭昏昏的,上車後才不小心踩油門撞到她,檢方開庭時,陳則對於開車衝撞到妻子等客觀事實不否認。
妻子則指證歷歷,表示上車後先遭陳從後追撞,左側邊再二度被撞擊,下車後手機還被搶走丟到草叢,並提出驗傷佐證;檢方並勘驗現場監視器、車損等,認定陳男犯嫌明確,偵結依傷害罪嫌起訴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