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雲南有位男大生與小他2歲的女護理師剛領證結婚,沒想到男方不到1小時就反悔,女方認為遭到騙婚憤而求償3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128萬元),兩人對簿公堂,但法院認為男方「無法舉證夫妻感情破裂」,最後駁回了離婚請求。
中國雲南日前有位26歲、仍在就讀昆明某間技術學院的項姓男大生,據稱談了幾個月戀愛後,和小他2歲的陳姓護理師領證結婚,但才不到1小時男方就鬧離婚。他表示,在和女方在結婚前其實已經分手,兩人早就感情破裂,結婚是因為女方在分手期間多次發訊息騷擾和刺激他,他才做出了草率決定。但陳女並不同意,並強調男方這樣的行為有故意騙婚之嫌,若想離婚要賠償給她30萬人民幣。
兩人因此對簿公堂,法院審理後認為,雙方經過戀愛有一定感情基礎,男方並不能舉證證明夫妻感情破裂,或證明兩人有調解無效應當准予離婚的情形,最終對離婚訴訟請求「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