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姓男子開貨車被檢舉危險駕駛,戴妻擔心丈夫無照駕車上路會被重罰,竟頂替丈夫向警方表示當時貨車駕駛是她本人,結果吃上頂替罪,被判拘30天,戴男則犯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被判刑5個月,兩人均可易科罰金及上訴。
戴姓男子先前因開車觸犯公共危險罪被吊扣駕照,他卻無照駕駛大貨車上路,去年10月間駕車從3號國道轉入88快速道路時,因與王姓貨車助理在車內發生爭執,戴男情緒失控,在短短6秒內,連續切換3個車道,導致後方駕駛人緊急煞車,險釀交通事故。
戴男該危險駕駛行為遭到檢舉,警方通知車主戴男到案說明,戴男的陳姓妻子擔心丈夫無照駕車會被重罰,竟向警方自承她才是大貨車駕駛,結果吃上頂替罪,夫妻倆雙雙被送辦,非但不能替丈夫減輕處罰,反而罰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