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去年10月發生一名葉姓男子酒後不滿柯姓早餐店老闆不給「插乾股」,竟拿麵包刀殺傷對方,還狠嗆「恁爸欲甲你開槍」,柯男怒告恐嚇但檢察官認為是酒話不起訴,他憤而向法院提起交付審判,結果法官打臉檢察官認為違反經驗法則裁准交付審判!
據《ETtoday》報導,柯男向高雄地方法院提起交付審判,法官審理後認為雖葉男表示當時喝醉所以講了「我要讓你無法開店」、「我要讓你求生不能求死不得」、「恁爸欲甲你開槍」等語,但是基於傷害行為後另行起意的「惡害通知」,且檢察官偵查所得證據足認被告有聲請人所指恐嚇危害安全之犯罪嫌疑,因此裁准交付審判,葉男子將面臨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9000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