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風建設少東徐子鑑指控韓裔美國籍的妻子婚後常出國,又以他父母難相處為由,2017年搭機出境至今未歸,雙方分居超過3年,向法院訴請離婚,一、二審均判准,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徐子鑑主張,他和妻子在英國牛津大學攻讀碩士學位時認識交往,2014年在台灣結婚後,一起到英國完成學業,隔年返台定居;未料,妻子婚後仍常出國,和他在台灣共同生活時間短,且妻子2017年3月出國後,他事隔4個月前往美國、英國懇求妻子回台,並答應妻子回台後不再和父母同住,妻子才願意返台。
徐子鑑認為,妻子回台2個月仍以他父母難相處為由,搭機離開台灣至今未歸,他多次透過網路通訊軟體懇求妻子回台生活,但妻子仍不願意,連他外祖母過世,妻子也沒有回台奔喪祭拜,他母親住院療養時,妻子也不聞不問,認為雙方婚姻難以維持,訴請離婚。
妻子抗辯,她因為和徐子鑑交往而放棄攻讀學位,結婚後再陪徐完成英國學業,結婚初期兩人感情融洽,但徐出現暴力傾向、長期沈迷電動遊戲,加上她自小在美國長大,和徐的父母語言不通,出現文化衝突和年齡代溝,她也因失去個人發展機會,長期情緒憂鬱。
妻子指出,她回美國期間,雙方常以網路聯絡,徐也曾到美國慶祝她的生日,她沒有惡意遺棄或拒絕徐;另主張徐婚後出現暴力傾向,憤怒時無法控制脾氣,徐對她的家人也不聞不問,請求離婚並要求徐按月給付3000元美金,計算半年共1萬8000元美金的贍養費,並請求計算剩餘財產分配。
一、二審認為,妻子2017年離台返美至今未歸達3年,感情疏離,雖妻子辯稱是因和徐子鑑父母衝突達高點,才暫時分開各自冷靜,但徐早已依妻子要求,由父母提供房屋供兩人婚後生活,房子裝潢也依妻子和設計師討論規劃而施工,妻子離台後也知道房子裝潢完工,仍不願返台和徐共同生活,而不採信妻子說法。
判決指出,妻子婚後頻繁入出境,曾到南非、肯亞、美國、德國旅遊,和徐子鑑同居生活時間甚短,顯見夫妻間互信、互助、互愛的基礎動搖,認為雙方婚姻難以繼續維持,因此判准2人離婚,另駁回妻子的請求;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