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急診科周姓醫師遭女性病患指控,以治療便秘為名義,將手指插入陰道性侵,驗傷也證實處女膜破裂,向周男求償精神慰撫金50萬元;周男則反駁當時是在挖肛門內糞便,因女生的直腸與陰道僅0.5公分,由同一條神經支配,陰道有侵入感很正常;承審法官認定病患驗傷時間距離診療時間超過6小時,無法證實傷勢是醫師造成,採信周男證詞,駁回病患之訴。
判決指出,2016年9月18日上午10時許,該病患因腹痛劇烈,由母親陪同送至急診,周姓醫師診斷後推測是多天便秘所致,先請護理師將甘油灌入病患肛門,希望她能自行排便,但依舊無效。
該病患指控,第一次灌腸無效後,醫師將她送進診療室,說要「用挖的」,但用什麼挖、怎麼挖都沒交代,竟趁機以手指插入陰道性侵,她嚇得大叫,醫師才收手倉皇離開,事後她氣得立即報警,驗傷也證實陰道內部有撕裂傷,不滿醫師侵害她的貞操權,求償精神撫慰金50萬元,醫師反駁,依他診斷經驗,需要施行肛門擴張術的病患,大多糞便早已脫乾水分、硬如石塊,需要深入直腸以360度來回轉動,分次搗碎硬邦邦的大便後,極費力的挖,才能順利挖出,由於女性直腸與陰道尖繫僅有0.5公分,又是同一條神經支配,該病患囤積於直腸內的糞便很硬、又多, 醫生用手深入肛門時,必然感覺到陰道有被侵入感,這可以去請教任何一個直腸外科或醫師,肛診過程皆是如此。
醫師質疑,任何醫師在如此噁心、髒臭的挖大便場合,只想趕快結束工作,誰還能想入非非,且診療當天全程有護理人員、病患家屬在場,為了保護病人隱私才以布廉隔間,絕無性侵一事,且該病患辯詞反覆不一,根本是為了索賠賠償金,杜撰子虛烏有的事。
法官審酌認為,該病患上午10時許送診,直到晚上7時許才驗傷,中間相隔6小時,無法證實傷勢是由醫師造成,且根據在場謝姓護理時證稱,有看到醫生挖出大便來,過程就跟一般看診一樣,認定小花舉證不足,駁回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