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大園衛生所一名黃姓醫事檢驗師3年前承辦愛滋病及性病防治計畫業務時,偽造上百筆簽名,詐領該計畫219張、總價1萬950元的超商禮券花用,事後雖自白犯行,獲3次減刑機會,仍被桃園地院依侵占公有財物罪判刑1年3月,褫奪公權2年,得不償失。
判決指出,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為鼓勵民眾參與愛滋病與性病篩檢,2020年推出「109年傳染病防治計畫-愛滋病及性病防治計畫」,凡至各區衛生所參與愛滋病與性病篩檢者,皆可獲贈萊爾富超商50元禮券1張。黃女是大園區衛生所的業務承辦人,自衛生局取得290張禮券,卻偽造上百筆簽名詐領禮券,也有民眾參加篩檢,但她事後未發放禮券,前後共侵吞219張,全都用於她與不知情的男友消費。
案發後,黃女自白犯行,並繳回犯罪所得1萬950元,由於犯罪情節輕微,加上有情輕法重情形,共獲得3次減刑機會,但還是被判刑1年3月。
法院指出,黃女身為公務員,本應體念其所享俸祿為民脂民膏,竭盡心力為民服務,卻不思廉潔自持,損害公務員清廉形象,動搖人民對公務員依法行政信心,破壞公務機關聲譽,考量其犯罪情節和犯後態度量刑。黃女雖請求緩刑,但她另有偽造文書案件被判刑3月,緩刑2年,而緩刑期間尚未屆滿,前案宣告徒刑未失效力,不服緩刑要件。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