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吳姓婦人結婚10多年,丈夫愛賭又愛喝酒,經常家暴,吳女為了兒女忍氣吞聲,去年被打到掛急診,她認為這段婚姻無法再維持,訴請離婚。
法院審理時,吳女丈夫沒出庭辯護,也沒陳述狀說明。
法官傳讀國中的兒子作證,他表示「媽媽常挨打,爸只要心情不好或緒情爆發就會打、罵媽媽」。女兒也說「我和媽媽一起住,會把門反鎖,怕媽媽被打」、「媽媽好像受氣包」。
兄妹倆還表示,媽媽常被打到綣縮在牆角,有時躲到桌下,他們都用手機拍下媽媽受虐挨罵的畫面,希望爸媽離婚後能跟媽媽過活。
法官根據子女作證和拍攝影片、吳婦聲請的保護令等,認定吳女常年飽受丈夫虐待,構成重大離婚事由,判准離婚、子女監護權歸母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