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開心心安排好假期準備出國旅遊,但交出的團費竟被坑了,黃姓旅行社負責人私吞上百萬元旅費,導致10多位消費者權益受損,氣得火冒三丈提告求償,法官依業務侵占罪判處黃男1年半徒刑,還要追回百餘萬元犯罪所得,可上訴。
黃男去年陸續向10多位購買日本、澳洲及歐洲等旅遊行程的消費者收取100多萬元的團費或訂金,黃男卻把該款項挪作他用,引發旅遊消費糾紛,被害人氣得狀告黃男涉嫌詐欺及侵占,並要求拿回旅費。
黃男被送辦時,坦承因旅行社資金周轉不靈才挪用消費者的旅遊團費;屏東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黃男利用職務之便侵占消費者出國旅費,事後又遲未與眾多被害人和解,實屬不該,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