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女高中生2月3日下午從捷運鳳山西站走出時,察覺一名中年男子騎機車尾隨在她附近,這名男子還疑似前後3次,騎機車經過對女高中生「露鳥」,女高中生記下車牌號碼後,到附近新甲派出所報案,警方根據車牌號碼,當天晚間找到這名蔡姓男子,蔡辯稱,當時是在附近上廁所,沒有做不雅行為。警詢後將蔡依涉嫌公然猥褻罪移送檢方偵辦。
警方調查,2月3日傍晚4點50分,年約高中生的女生到鳳山分局新甲派出所報案,女生告訴警方,在20分鐘前,她從捷運站走出來時,經過青年路、新富路口時,被一名大叔騎車尾隨,這名男子還露鳥。女生一度驚嚇跑走,但沒想到對方又緊追在後,露鳥2次,之後騎車離去。
警方根據女生的描述後,調閱路口監視器,以車追人,當天晚間查出這名蔡姓男子(40多歲),隨即約談蔡到案,蔡稱,他因為頻尿,當時在路邊上廁所,沒有對女生做不雅行為。警詢後將蔡依公然猥褻罪函送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