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一名林姓女子與已婚的郭男曾為男女朋友,去年12月16日竟向郭男要3百萬,否則要對其兩名小孩不利,嚇得郭男簽下3百萬元本票,安撫她的情緒。隔了5天,又恐嚇要殺郭男全家,嚇得郭男趕緊將錢交給林女,沒想到林女又恐嚇要殺人滅口,郭男只好拿著證據,到基隆地檢署提告。檢察官認定林女涉犯恐嚇取財罪,近日偵結將她起訴。
林姓小三去年10月得知郭姓男友買給郭妻一輛名車之後,向他要求150萬元。郭男分兩次支付款項後,同年12月,她食髓知味,又開口要3百萬的保障金,郭男一開始不願意支付,卻換來小三的恐嚇言語,還宣稱要給郭男死,連兩個小孩都受到林女威脅。郭男為安撫林女情緒,只好簽下3百萬元本票,交付給她。
今年1月中旬,郭男支付3百萬款項後,林女又不滿意,在兩人的租屋處再次恐嚇要殺人滅口,讓郭男心生畏懼,對林女提出恐嚇取財告訴。
林女向檢察官表示,錢都是郭男自願支付,並沒有強迫他,這是他給的保障金,至於在屋內說的話,都是酒醉時說的氣話,不知道郭男會將這些話錄音,實際上並沒有做出對他不利的事。
郭男則向檢察官出示提領3百萬元給林女的畫面,與兩人的對話錄音檔佐證,證明確實遭到林女恐嚇。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郭男支付150萬元給林女時,並未提出相關證據,單憑一方之言難以定罪,但後來支付3百萬元款項時,證據明確,依觸犯恐嚇取財罪,將林女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