綽號「阿弟」男子與婦人「小美」於5年前嘿咻3次,經「小美」丈夫王男提告, 法官依妨害家庭將阿弟判刑5月,戴綠帽的王男痛苦不堪,與小美離婚後,還繼續照顧罹患憂鬱症的小美,請求阿弟賠償1400萬,法官查出小美早在12年前罹憂鬱症,判決阿弟賠償60萬元。
判決書指出,王男與小美結婚20多年,小美卻發生婚外情,分別於民國102年8、9月間,在阿弟的住處與阿弟先後發生3次性關係,經王男提起刑事告訴,法官依通姦罪將阿弟判刑5月。
阿弟與小美的相姦行為,使王男精神上感到痛苦不堪,事情爆發後仍繼續交往,小美因憂鬱症經常發作造成全家多年壓力,長年無法工作,離婚後仍須由王男照顧,王男遂請求民事損害賠償,請求阿弟賠償精神慰撫金1000萬元,以及賠償王男日後仍須照小美20年之生活費用400萬元,共賠償1400萬元。
阿弟坦承有通姦事實,但認為王男請求的精神慰撫金太高,王男說要照顧前妻生活費用400萬元與通姦的事實無關,小美在他認識她之前,就已經沒有工作。
法官依小美之重大傷病卡所示,她雖患有重度憂鬱症,惟該證有效期間係自95年間起,顯見小美於本件案發前即已患有憂鬱症,並無證據證明係因本案所造成,且王男在與小美離婚後仍願繼續照顧她的生活,無非念及長年夫妻感情,並非因阿弟相姦行為致生照顧小美費用損害。
法官審酌,王男與小美於80年間結婚,於106年11月間離婚,兩造婚姻關係迄本案發時,已長達22年餘,並育有子女,阿弟的犯行,使王男對共組家庭所需之互信基礎全失,對王男婚姻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已造成破壞, 判阿弟賠償60萬元為適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