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醫師10多年前搭機認識一名空姐,經熱烈追求展開交往,但醫師3年後與另名女子結婚生子,卻隱瞞已婚持續與空姐熱戀,直到2012年醫師帶妻女赴美旅遊,引起空姐懷疑,要求見對方父母,醫師才坦承已婚、並故意疏離,空姐不滿醫師隱瞞已婚事實,痛罵「害我浪費10年青春!」並以侵害其貞操權提告求償,桃園地院後來判醫師須賠償空姐150萬元。
判決指出,現年55歲的林姓醫師與搭機結識的傅姓空姐,雙方熱戀後因職業關係,傅女並未過問林男的交友狀況,也沒見過其家人,沒想到交往3年後,林男就與另一名女子結婚,還生了1個女兒,林男卻隱瞞已婚身分,繼續和傅女交往。
法官認為林男與傅女交往時,確實隱瞞已婚身分,嚴重侵害傅女的貞操權,判林男須賠償傅女150萬元。